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墾丁春天音樂季今天登場,前晚被墾管處以違法搭建舞台開罰3000元的「春電混樂」今晚照常舉行,墾管處以音樂會未經申請再開3000元罰單;因罰金太輕,墾管處擬函送縣府依違反農地農用重罰,縣府則回文無權開罰,因非國家公園主管機關。業者表示前年的罰單經訴願法院判決撤罰,並未違法;墾管處說,前年禁止事項為國家公園遊憩區辦戶外音樂活動需申請,「春電混樂」的使用分區是農牧地,業者訴願成功後,隨後修改為「非指定地區不得舉辦」,去年並據此開罰,昨晚違法舉辦,依未申請規定再開罰單。墾管處說,有鑑於音樂會帶進大量人潮,對國家公園環境清潔和維護加大衝擊,4年前開始對業者收取10萬元環境衝擊補償費和違規即沒入的保證金,合法申請的業者均未違規,也準時在深夜12時前結束,顯示預收保證金收到效果,但對照現有3000元罰責,能遏止不法。「不遵守國家法令的,依國家公園法只輕罰3000元,這對依法繳納環境衝擊費的守法業者,太不公平了!」墾管處1名主管無奈說,和一場售票音樂派對數十萬元收入相較,3000元罰款顯不符比例原則;擬請縣府以違反農地農用重罰,但縣府回文非國家公園權責機關,無權開罰,讓人傻眼。

墾管處遊憩服務課長蔡豐富(左一)晚上對「春電混樂」業者(後)再度開單告發。記者潘欣中/攝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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